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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彭广彬

彭广彬律师2005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专业,同年从事律师工作,2006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正式成为执业律师。

现为黑龙江博润律师事务所级合伙人。

执业十年,先后在刑事案件辩护和经济合同领域办理了大量有一定影响的案件。同时在办案中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缜密的法律思维和为客户解决具体问题的综合能力。尤其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刑事辩护领域颇有心得及建树。

在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间,承办了大量不同类型且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

如担任黑龙江省建国以来最大经济案件“中国银行高山案”同案被告人的辩护人,其判处刑罚为同案中最轻。

办理被告人赖某等人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案件,该案涉及毒品甲基苯丙胺成品及半成品为近年来省内所查货毒品数量之最,被告人经彭广彬律师辩护,判处刑罚为同案最低。

担任哈尔滨市双城区杨某故意杀人(未遂)一案二审辩护人,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二审成功改判有期徒刑3年。

通过彭广彬律师的成功辩护,上述刑事案件均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及社会效果,均得到委托人满意。

同时彭广彬律师在执业期间,担任某国有担保中心及私营小额贷款公司、大型防水建筑公司法律顾问,代理多起经济合同案件,为国家及企业挽回数亿元经济损失,并取得法律顾问单位的一致好评。

“你的事委托给我,你尽可放心。”“最简单的一句承诺,是彭广彬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不变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