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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题推送

律师帮帮忙|父母意愿将房产留给女儿,母亲离世口头遗嘱引纠纷

发布时间:2018-11-24 09:37:26
随着经济的发展,思想观念的改变,老人在生前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对如何处置自己的财产等事作明确交待,安排好自己财产的分配已经变得平常,更成为敬老新时尚。由于遗嘱一旦形成就可能对相关人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国法律对于遗嘱的订立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遗嘱无效的情况屡有发生,并因此而引发家庭的矛盾和纠纷。到底应该如何立遗嘱?什么样的遗嘱才是有效遗嘱呢?


让我们一起关注18:38分BTV科教频道《律师帮帮忙》来自博润北京的吕丛律师如何为今晚的当事人支招。

案例回顾


2012年伴随着母亲的突然离世,郝女士一家除了对亲人离去的伤感之外还陷入了兄妹之间关于遗产的纷争。


郝女士的父亲名下有一套房产,当年父母都有在口头上说过要把这套房留给郝女士,但是前几年母亲突然去世后郝女士才意识到母亲的遗产是不能由她全部继承的,必须有文字上的遗嘱,自己才能拥有这套房产。


这套房是回迁房,原来父母、女儿、侄女和郝女士都住在父亲单位分配的承租房里,户口也都在哪,后来拆迁每人给了15平米的指标,父亲就买了现在的这套回迁房。因为哥哥们都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安置房,当时父母都有意愿将这套房留给郝女士,但是考虑到父母健在登记房产证的时候就写的父亲的名字。


母亲在去世之前是没有立遗嘱的,所以哥哥姐姐们就都不同意郝女士一个人把这套房子全部继承下来。而当时回迁时郝女士和女儿的户口都在父亲的承租房里,开发商给郝女士安排了一个独居,可是为了依从父母的心愿,郝女士将自己的独居和父母的独居买成了两居。


所以郝女士认为,在这个房子里理所应当有自己和女儿的份额。

如今,父亲依然希望把这套房留给郝女士,但是还没有立遗嘱。父亲年纪越来越大了,郝女士担心像母亲那样突然离开,希望提前把这套房产的问题处理好,争取这套房产尽可能多的份额。


郝女士希望在房产继承的时候把自己和女儿拥有的三十平米拆迁房产剥离出来,由于自己对法律的问题也不太清楚,所以就来向《律师帮帮忙》节目寻求咨询帮助。

郝女士能够尽可能多的争取到这套房产的份额吗?在这套房产分配的时候可以将自己和女儿的30平米剥离出来再进行分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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